[导读] 每个孩子都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孩子长大了,总要走出家门,离开家人的庇护。家长们总是想尽可能的把孩子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但是近期频频出现的虐童事件使家长们开始担心送出去的孩子最基本的安全问题。做为家长,我们应该怎样做去保护自己的孩子呢?作为教育工作者又该如何提高自身的水平和素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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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可恨!浙江温岭女幼师大量虐童照曝光!
一名幼童被老师面带微笑地揪着耳朵,生生拉离地面。而这是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里的真实一幕。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并于当天将这名老师开除。   照片里,女老师一脸微笑,两只手分别揪着一名男童的左右耳朵,将男童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耳朵被扯得变形,男童因剧痛张着嘴巴哇哇大哭。

女孩因蹭掉黑板字被老师打伤鼻梁
10月29日下午,就读于长春市吉林小学二年一班的小涵的脸上竟有两厘米的伤痕,左眼也肿起来了,家长一再追问下小涵说这伤是数学李老师打的。据她说,下课后她去班级的垃圾桶倒垃圾,回座位时衣服不小心蹭到了黑板上,黑板上的粉笔字被蹭掉了几个,李老师就拿着上课用的大格尺走到她面前,让她伸出手,她以为老师要打她的手心,没想到这格尺落到了她的脸上。

5岁女孩做不出来10+1被老师扇70耳光
昨天跟孩子在家看电视,太原一个5岁的小女生不会做10+1在半小时内让老师扇了70耳光,另外有很多孩子受到体罚,好可怕,现在的老师都是怎么了?还有人性吗,你的孩子被老师打成这样你会怎么想?

恶毒!两岁男童独自外出被割掉小鸡鸡!
甘肃天水市公安局发布消息,7月6日晚该市武山县发生一起两岁儿童生殖器被割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公安机关已对此案展开侦破。受伤儿童强强被送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接受治疗,已脱离生命危险。


如今的幼师队伍水平和素质都良莠不齐
如今的幼师队伍水平和素质都良莠不齐,有些地方尤其是二、三线城市或乡镇,幼师的质量往往就是非常的差。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投入严重不力,导致目前多数幼儿教师其实都“不合格”,1.6万多幼师中有六成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部分地区甚至默认“先上岗、后考证”的潜规则。有调查显示,一些同学选择做幼师只是权宜之计,并没有想当做终身职业,还有的认为做幼儿教师是一件又苦又累的事。这种状态下培育出来的幼师,素质上做不了太大的指望,我们又如何期待她们去教育比她们还小得多的孩子呢? 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与老师自身的性格有关,老师不能很好地控制情绪,对照顾孩子没有耐心;另一方面则是工作压力导致的,这种压力源于孩子,也源于社会。体制上的束缚同样是造成幼师心理危机的根源,教育这一行,幼师的待遇非常低,这导致一些幼师积聚负面情绪,拿学生出气。


从最近频出的虐童事件反思学前教育的发展
最近,教师体罚、虐待幼儿,又成社会焦点。先是太原某幼儿园一位教师,半小时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且该校监控录像显示,多名幼童被殴打。接着,浙江温岭又出现一名以拍虐童照片为乐的教师,揪耳朵提起男童、将幼童扔进垃圾桶等照片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令网友愤怒。据称,太原这家幼儿园是“黑幼儿园”,教师自然也不合格;而浙江温岭的两名教师则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网上一个帖子很值得人思考,布什说:“我们准备枪杀4000万伊拉克人和1个修单车的。”CNN记者:“1个修单车的?!为什么要杀死一个修单车的?”布什转身拍拍鲍威尔的肩膀:“看吧,我都说没有人会关心那4000万伊拉克人。” 这就是舆论和公众,他们只关心奇怪的个案。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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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并没有“虐待儿童罪”
浙江温岭虐童事件的幼师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参与拍照的女教师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七日。有网友问,为什么她们涉及的不是故意伤害罪呢?定寻衅滋事是不是比故意伤害处罚轻?对此,警方有解释:颜某涉及的可能有四项罪名: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   对于虐待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刑法规定,虐待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   对于侮辱罪,这罪是需要公诉的才处理,可以由受害人家长向法院自诉。   对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这一罪。   对于寻衅滋事罪,按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颜某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符合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另外,事实上,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是3年,而寻衅滋事最高刑期是5年。 温岭公安认为,颜某在主观上有寻求刺激的目的,客观上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拎耳朵等行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均初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对颜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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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唯一的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难看出,所有的规定都很空泛,对幼师的行为并没有做详细规定和说明。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虐童现象,即使有如此完善的保护措施,在15岁以下已经死亡的美国孩子中,仍然有三分之二死因是虐待和疏忽。更何况我们的政策还处在空白之中呢? 你的孩子爱上幼儿园吗?你有和幼儿园老师以及园长沟通过吗?作为家长,你有没有密切关注孩子回家后的情绪状态?一定要多问问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我们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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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屡次出现儿童被虐甚至身亡的事件。到底是幼师素质偏低?还是国家相关法律不完善?
      关于体罚,我们小时候可能都遇到过,那你们能接受老师适度的体罚吗?说说你的看法吧。。。